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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2021学年第二学期编外招聘1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4:23:1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906

为满足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余教〔2020〕59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76名。具体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2021学年第二学期编外用工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幼儿园编外教师在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区(县)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编外医务保健人员在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宿管人员等岗位编外人员男在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女在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宿管人员等部分紧缺岗位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1)报考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的应届生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社会人员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幼儿园编外医务保健人员须具备医学类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进行卫生宣传教育,能做好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台账,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

3)其他岗位编外人员须具备岗位适用的资格证书(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6.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0-11日,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或前往招聘学校指定办公室现场报名(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具体邮箱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采用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人员随带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执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一般编外教师和医务保健人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其他岗位人员考试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考核时间、形势等可能调整或延迟,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理解和配合。考试疫情防控指引参考如下,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新变化,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1.所有进入考点人员均实施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日常检查。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且无以下情形的考生,可以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

2)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3)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要求的。

3.体温异常者(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考点校医个案研判需重点关注人员,经专用通道进出考点学校,须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核。

4.应试人员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考核健康申报表》(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参加考核的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应提前戴好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所有应试人员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打印)和《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考核健康申报表》。考核过程中除身份认证和面试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点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应试人员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到达考点,逾期耽误考核时间的,自负责任。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2021学年第二学期编外用工招聘计划一览表.et

附件2: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考核健康申报表.wp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2/2/7/art_1229175322_4015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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