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五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苍南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培养院校
2022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9名。定向培养院校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培养专业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制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苍南县户籍,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前期已参加过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成绩在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三、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实行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次招生安排在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批,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进行录取。
1.填报志愿。参加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名称: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乡镇文化员定向),苍南县专业代码:205。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分发至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组织体检。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的,应当即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缺额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按 1:1 的比例补提供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的 1:1 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我县投档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并抄送苍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就业与待遇
1.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统一调配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办法由苍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确定后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2.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还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五、其他事项
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体检而影响录取。
本公告由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咨询电话:0577-68881926、68881925(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科)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cn.gov.cn/art/2022/6/22/art_1229416690_4054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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