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2022年长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4人)
发布时间:2022-09-16 16:10:3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665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临床岗位的执业注册范围需与岗位要求一致;

5.年龄要求:护理岗位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92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2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招聘人数

可报名专业

招考条件

临床护理

2

护理学/助产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 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药剂

1

临床药学/药学/药剂学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且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同时具有医院一年以上药剂相关工作经历。

眼科

1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眼科学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 或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县妇幼保健院3号楼十楼);联系电话:0572-6039031

报名时间:2022921日-23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0921日-23日。

报名邮箱:fbyrsk6039031@163.com

需提交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原件扫描的PDF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PDF版。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医院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3.

1)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届时根据防疫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的核酸阴性证明及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考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在笔试后通过长兴县妇幼保健院(http://www.cxfybjy.com)或医院人事科电话(0572-6039031)查询。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考核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护理专业还需参加护理操作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护理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操作成绩×40%;

非护理岗位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事科统一组织考察。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长兴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9031

联系人:马珍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附件:原文下载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zjcxrc.zjcx.gov.cn/a/2022/09/14/18150.html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