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殡仪馆现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用工性质及招聘数量: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岗位:遗体接运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③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
2.岗位:遗体接运组
3.招聘人数:1人
4.招聘范围:户籍不限
5.学历:大专及以上
6.所需专业:不限
7.驾照要求:C照及以上,驾龄满5年,无重大的交通事故发生。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公告
在德清人才网、民政局融合号等发布公告。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民政局A203(0572-8060400)
3.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驾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德清县民政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面试面绩当场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最终以考察结果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补足人员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德清县民政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县民政局融合号公示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其他
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联系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8063024、0572-8060400 联系地址:德清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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