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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第一批)(140人)
发布时间:2022-12-27 09:31:3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67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筹)以及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由浙江大学与义乌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双一流”建设部署,厚积浙江大学百年办学特色,义乌政府全力护航,浙江大学全面管理,“三院一体”共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的世界一流医学中心。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学校直属的综合性附属医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浙中西唯一一家省级综合三甲医院,于2014年10月开业,规划床位4300张,在2021年全国1355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排名升至第63名,居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前5%,连续三年蝉联国考A+等级,浙江省排名第7。

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筹)是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大学负责办学和管理,是一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高等医学教育机构,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生殖医学家黄荷凤任国际医学院院长。主要规划设置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医学相关学科,并通过与人文、社科、理科、工科、信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新医科”体系,预计于2023年9月校园正式启用。

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是科研支撑和转化医学研究平台,于2020年5月在义乌落地,已获批首批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未来病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将持续开展高水平的临床转化和前沿性的多学科合作。

现因“三院一体”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院校招聘工作人员,欢迎加盟!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140人,其中:医疗岗100人,医疗技术岗30人,护理岗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硕士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博士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专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科研能力突出者,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优先考虑。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在招聘院校网站、招聘会现场、高校就业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注册账号并选择相应公告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招聘网址:浙大四院官网-“人才招聘网”专栏。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医教研业绩、所获荣誉等因素。一般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紧缺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详见考试通知。由医院根据实际和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面试以开放性交流为主,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招聘计划,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在我院国际保健中心进行,标准及操作规程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考察中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如部分岗位已在公布的信息中列明候补对象,则该对象直接递补,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9-89935020。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招聘系统(浙大四院官网-“人才招聘网”专栏);

2.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3.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浙大四院纪检办公室:0579-89935017。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9-85323637;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023年招聘计划表.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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