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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00人)
发布时间:2023-02-17 15:59:3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605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编外工作人员10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将《应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驾驶证、退伍证、户口本、个人征信等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yzdfrl@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轨道分局应聘”,邮件请勿重复投递。《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不予受理,如材料不齐的可后补。

报名咨询电话:19883030552孙老师(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辅警。

四、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委托第三方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劳动待遇等事项

(一)年人均工资9万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二)单位工作环境优良,提供相应的轨道交通通勤保障。

(三)安排各类带薪培训,享受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四)以轨道运营时间为依据,根据《劳动法》规定,具体时间视工作需要安排。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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