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2名。
一、招考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岗位是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综合受理员2名。具体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能服从单位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协调,踏实肯干;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招考资格者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五楼532办公室现场报名确认。报名咨询电话:0576-86109658。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考试。原则上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占40%)与面试(占60%)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笔试结束后,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未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将不再告知。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核、政审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到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在该岗位面试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递补确定。
本公告由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7日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