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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2人)
发布时间:2023-02-21 15:46:33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85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辅助岗位:共2名。  

工作地点:杭州市第二人力资源市场(拱墅区余杭塘路43号)。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月27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简历”。邮箱:532703657@qq.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整理发送至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以“姓名+简历”的格式命名。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3月1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当天,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合同与待遇

 1、合同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根据杭州市机关事业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721-144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112573。

附件: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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