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4名警务辅助人员。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具体招聘计划表与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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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现任乡镇街道平安巡防队员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对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以下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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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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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756号(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东门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571--63330033
现场报名当天需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经过本人签字确认《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除签名、日期以外的内容,通过电子表格填写后直接打印;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符合放宽条件的印证材料(如:退伍证、见义勇为表彰决定等)。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二项。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1: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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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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