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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14人)
发布时间:2023-04-18 14:58:01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65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共5家。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三)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四)浙江省公安厅南屏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五)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省公安厅下属5家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12个岗位1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复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1、初试

初试即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6月5日前可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试,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和浙江省公安厅南屏服务中心所有岗位面试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该环节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1、考试完毕,根据下列办法计算总成绩。

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和浙江省公安厅南屏服务中心岗位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30%、结构化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和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通知公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首页/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286788(浙江省公安厅机关纪委),0571-87287192(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86533(联系人:单老师)

2.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86371(联系人:陈老师)

3.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86736(联系人:邹老师)

4.浙江省公安厅南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87230(联系人:叶老师)

5.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85734(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浙江省公安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公安厅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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