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所属场馆服务人员,共3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部门名称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招聘部门邮箱(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发送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经资格初审后,以邮件形式回复初审结果,并电话告知确认。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3天前,初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统一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180107、89583311。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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