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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15:06:3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56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北山幼儿园、武林门幼儿园、保俶幼儿园、府苑幼儿园和滨江幼儿园等5家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武林门幼儿园、保俶幼儿园、府苑幼儿园、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5家单位本次公开招聘4个(类)岗位共18人。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要求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年龄

    专 业

    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北山幼儿园

    幼儿教师

    专业技术

    1

    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 17日后出生)

    学前教育

    本科及以上

    具有教师资格证

    武林门幼儿园

    会计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上岗证

    保健医生

    1

    儿童保健学、儿科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保俶幼儿园

    幼儿教师

    2

    学前教育

    本科及以上

    具有教师资格证

    会计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上岗证

    府苑幼儿园

    幼儿教师

    2

    学前教育

    本科及以上

    具有教师资格证

    会计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上岗证

    滨江幼儿园

    幼儿教师

    7

    学前教育

    本科及以上

    具有教师资格证

    保健医生

    1

    儿童保健学、儿科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厨师

    工勤技能

    1

    烹饪或面点制作

    高中及以上

    中级以上相关行业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但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邮政编码:310007。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部分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复印件1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5家单位相同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类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岗位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1.幼儿教师岗位

    初试为幼儿教育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包括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

    初试、复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保健医生岗位

    初试为儿童保健工作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3.会计岗位

    初试为会计工作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4. 厨师岗位

    初试为烹调专业知识笔试和菜肴、点心制作技能测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幼儿教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会计和保健医生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厨师岗位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岗位归并和定岗。5家幼儿园幼儿教师、会计和保健医生岗位条件相同,在招聘过程中实行统一归并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具体单位供定岗时参考,5家招聘单位将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类)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hq.gov.cn ,“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7052634。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杭州市保俶路81号新楼501室)

    电  话: 0571-87052613

    联系人:沈英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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