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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考申论热点:环保下月征排污费 居民不在范围内
发布时间:2018-01-16 13:56:43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100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2018年1月1日,中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模拟题及独家解析】

【《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问题也接踵而来,普通居民是否要缴环保税?各地征收标准是否一样?“费改税”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变化?】

环境保护税第一个征收期在明年4月份左右,不是说1月1日之后就开始申报纳税。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也就是说,普通居民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保税。据地方媒体报道,河北、江西、安徽等地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居民个人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明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被列为应税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气等,应税水污染物包括总汞、总镉、总铅、石油类、动植物油、甲醛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噪声指工业噪声。这意味着,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等没有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其中,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税额既有上限,又有下限。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

如,工业噪声方面,超标分贝不同,每月征收的税额也不一样。例如,超标1-3分贝,每月350元,超标16分贝以上,每月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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