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是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备注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丽水市所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8日后出生),有副科及以上职务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8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所选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七)工作经历截止时间统一认定为2018年12月18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相关部门及当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639号4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78-2352760、2686012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综合文字岗位另需提供5篇可以展示自身综合文字功底材料或文章)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数3倍时,取消相应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综合文字岗位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写一篇综合文字材料,满分为100分;
2.财务岗位主要考核考生财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财务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考生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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