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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16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11:38:11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161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0年ARWU、2021年THE、QS、U.S.News排名为准)(附件3)。

2、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附件2)。招聘资格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副部长(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全国50所医药类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附件2)。招聘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副部长(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限报岗位:53至69岗位。

4、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附件2)。招聘资格条件: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国家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限报岗位:70至80岗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1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报考70至80岗位的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该岗位的其他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4月14日9时—4月16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120.55.188.2:8080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完整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报考53至69岗位的全国50所医药类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报考70至80岗位的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完整填写并上传《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9日9时—4月23日17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专业不限岗位除外)。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4月25日9时—4月26日17时。

已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再次报名后资格初审的时间为4月27日9时至4月28日17时。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遴选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35人的,则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35人(含35人)的,则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均在苍南人才网另行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对面试成绩超过合格分但未被聘用的博士研究生,若对未招足计划数的岗位有意愿的;对面试成绩超过合格分但未被聘用的硕士研究生,若对未招足计划数且符合报考资格的岗位有意愿的;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予以调剂聘用。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12日9时—5月15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空缺岗位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

7、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苍南;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待遇

(一)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苍工作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2020年ARWU、2021年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二)生活补贴。向全职来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发放生活津贴,分别为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

(三)购房补贴。对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 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优先享受人才住房配售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

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54至69岗位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应聘70至80岗位人员在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881239。

附件:

1.2021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2.高校名单

3.世界大学四大排名榜名单(前200名)

4.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201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nrsj.com/notice/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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