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余姚市面向2017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1 12:50:2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019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储备机制,满足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拟面向2017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指标

招  聘  条  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要求专业

乡镇、街道下属

事业单位

综合

管理

21

本科
学士

不限

 

乡镇街道

(市直部门)

下属事业单位

专业

技术

5

本科学士

建筑规划、农林水利、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

所需专业详见

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大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不限生源,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思维;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2:30,东北大学校本部大成教学馆203室(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2016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3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11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30,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剧场门厅(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报名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余姚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研究生除外)、获得的各种奖励、资格、荣誉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原籍户口簿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对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于当日22:00时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二)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1、面试:于报名次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习能力、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专业技术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评委组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采取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各地面试全部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汇总面试情况,根据面试成绩和面试合格人数,决定是否核减招聘指标和各岗位入围笔试人员的比例,并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笔试对象。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逻辑思维及写作等。笔试统一安排在余姚市区,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 = 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5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经核减的按核减后指标,下同)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先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将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四)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待高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如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关招聘规定和具体要求等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包括以上层次,境外学历不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所有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否则将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招聘期间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二)参加面试、笔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对参加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将给予1000元的交通食宿补助(悔约者退还)。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等聘用时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公告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对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联系(咨询)电话: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62712807、62722059。

(五)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将采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人一次性选择聘用单位的办法确定聘用岗位,计划聘用的单位将在拟聘用对象选岗前予以告知;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或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聘用单位确定以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除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外),须在试聘期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聘期满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考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所需专业名称

附件2:余姚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